2009年12月18-19日,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协同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在山东青岛举办了“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30周年:回顾与发展”理论讨论会。到会参加研讨的有来自全国多个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人大制度研究者,以及来自部分地方人大的实际工作者,共20余人。其中包括本中心的3位校内研究人员与3位特邀研究员。
30年前的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这是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
此次研讨会,围绕主题讨论了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的成效与进一步发展的前景。与会者认为,30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开展地方立法、监督“一府两院”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却是可喜的成效,积累了不少可贵的经验。其进一步前行,既具有众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若干难点与挑战。
会议还拓展性地探讨了整个人大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问题,其中涉及到诸多基本问题,如“怎样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可否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调整至更加合理的程度”、“如何落实宪法监督”、“如何强化对地方立法的监督”、“如何认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关系”、“如何处理人大发展中的‘价值观’与‘技术手段’”、“如何当真地用足人大制度的制度空间”、“如何分析人大制度当前发展的形势”、“如何预估人大制度未来发展的前景”、“是否可以构建一门‘人大学’”等。会议也探讨了一些颇具现实性操作性的议题,如“怎样评析书记兼人大主任的实效”、“如何完善一些地方人大的参与式预算”、“如何细化与优化人大议事规则”、“如何看待人大会期的‘缩水’现象”、“如何建设品牌化的人大机关”等。
与会者怀着认真探索的态度,畅所欲言地表述了各自的理性思考。经讨论、争鸣,在不少问题上取得了基本共识,在某些问题上却依然存有不同观点。“一次成功的研讨会,应当引发出更多有价值的问题,让人们去作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对此,与会者则普遍认同。